深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
推动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、亲自部署、亲自推动的重大战略。2018年11月,习近平总书记在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上宣布,支持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并上升为国家战略。
2019年,党中央、国务院正式印发《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》,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外发布《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》,明确建设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(以下简称“示范区”),范围包括上海市青浦区、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、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,并选择两区一县中的金泽镇、朱家角镇、黎里镇、西塘镇、姚庄镇作为一体化示范区的先行启动区。
2023年11月30日,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主持召开深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,强调要“要完整、准确、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,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这两个关键词”“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取得新的重大突破,在中国式现代化中走在前列,更好发挥先行探路、引领示范、辐射带动作用”,并指出“要加快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,完善示范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,加强规划、土地、项目建设的跨区域协同和有机衔接,加快从区域项目协同走向区域一体化制度创新”。

建设示范区是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的先手棋和突破口
示范区建设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,把一体化发展融入创新、协调、绿色、开放、共享中,实施生态优先、绿色低碳发展,创新驱动、高质量发展,多中心、网络化、融合式空间发展,跨界协同、一体化发展的空间战略,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样本借鉴。 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新发展建设有限公司(简称“长新公司”) 是由沪苏浙两省一市等比出资、全国首个跨区域跨层级的市场主体,主要承担示范区内基础性开发、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区域一体化功能塑造等开拓性任务。公司自成立以来,紧紧围绕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,紧扣“一体化”“高质量”两个关键词,依照长三角一体化共商、共建、共治、共享、共赢“五共”创新制度和一张蓝图管全域、一个平台管实施、一个主体管开发、一套标准管品质、一体化制度管治理 “五个一”共建模式,全面贯彻生态文明、绿色低碳以及数字化理念,重点聚焦示范区“核心中的核心—水乡客厅” 以及示范区内各跨域项目建设,努力将中国式现代化美好愿景落地为示范区实践,用担当实干来回答“更高质量一体化”的国家重大战略课题。
